云南省申请专精特新条件详情

发布时间:Feb 24, 2022

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》

一、必备条件

1、在云南省辖区内工商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的中小企业。

2、连续经营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;2020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。信息产业企业连续经营、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可放宽至2年及以上。工艺品制造企业2020年度营业收入可放宽至2000万元及以上。

二、因素评分条件

1、经济指标

2019、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%;2020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。信息产业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%。

2、创新能力

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,在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市场营销、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。企业2020年度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%,至少拥有2项发明专利或5项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、软件著作权;研发人员占从业人数比例达到10%及以上;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占从业人数比例达到5%及以上;自建或与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,设立技术研究院、企业技术中心、企业工程中心、工业设计中心、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等;企业在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供应链管理等环节,采用信息系统支撑;具备良好的成果转化及项目应用能力和效果。

3、经营管理

企业在自主品牌建设、相关管理体系认证、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等方面情况。

4、其他方面

企业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(以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为准,延期的,需县级以上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部门说明情况);企业获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称号情况。
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,不得被推荐: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。至申报截止日近2年内被列入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。至申报截止日近2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(发生3人以上、10人以下死亡,或中毒(重伤)50人以下;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,使当地经济、社会活动受到影响;3类放射源丢失、被盗或失控)或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(死亡10人以上;或重伤50人以上;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)。